宁波天工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密封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01 13:26: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时间

宁波天工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密封件生产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3年10月全部建成,项目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企业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宁波天工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高压路18号,法人代表:蒋敏。本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工业密封件500万件,第一阶段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工业密封件200万件。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2)废气:本项目研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除尘过滤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压制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采取砖墙隔音,隔声降噪防震减震等有效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槽渣、生产废水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经理130569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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