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泰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黑炭衬系列生产项目(第二阶段)竣工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18 09:59: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第二阶段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18日,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时间

宁波富泰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黑炭衬系列生产项目(第二阶段)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5年8月全部建成,项目第二阶段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18日。

二、企业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宁波富泰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桥下村西路,法人代表:任季康。本项目第二阶段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500万米黑炭衬系列。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1)废水:本项目不设食宿,厂区内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纳管。

2)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经收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后通过1根1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烧毛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纺织染整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定型废气经一套脱湿+低温等离子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纺织染整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1)合理布置厂房生产布局,高噪声设备避开车间正大门;(2)定期巡检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生产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3)22:00以后不生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废包装桶经收集由供货商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国照1380587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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