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及废机油滤芯和废油壶利用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6 08:31:2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及废机油滤芯和废油壶利用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及废机油滤芯和废油壶利用项目(第二阶段)

项目地点: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龙津路8号

建设单位:宁波金土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附件全文本见百度网盘链接)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6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fEXwLJMhjF2voKXI5RB3Q 提取码: fm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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