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街道上横住宅地块(FH13-01-2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7 14:16: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8〕7号)、《宁波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甬政发〔2017〕5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场地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受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委托,宁波沁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对江口街道上横住宅地块(FH13-01-20)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了解现有场地是否存在污染及污染物的种类等问题。

  江口街道上横住宅地块(FH13-01-20)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地块总面积约32375平方米。根据地块规划资料,地块未来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本项目地块西北侧为村民民房和上横村老年协会,主要用作村民居住、活动,不存在工业生产,地块南侧农田区域历史上一直作为农用地,用于种植蔬菜、果树等农作物,地块东侧为未利用地区域。根据与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沟通得知,地块未来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本场地土壤和底泥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污染状况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评估筛选值。场地地下水检出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水质标准限值及其他相关限值。场地地表水各检出指标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限值及其他相关限值。本场地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未来可以继续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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