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街道下横住宅地块(FH11-01-28)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时间:2021-06-30 14:4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8〕7号)、《宁波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甬政发〔2017〕5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场地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受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委托,宁波沁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对宁波市江口街道下横住宅地块(FH11-01-28)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了解现有场地是否存在污染及污染物的种类等问题。

  江口街道下横住宅地块(FH11-01-28)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地块总面积约60798平方米。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河道和下横村村民住宅等,不存在历史工业企业。根据地块规划资料,地块未来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与分析,调查表明地块内存在疑似污染区域,故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初步采样分析表明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开发要求,尽管地块调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这些限制和不确定因素对调查结论影响是可控的,不影响调查的总体结论。因此,本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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