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莱尔液压有限公司高压容器、蓄能器及高压气瓶生产项目竣工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0 15:5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4月20日,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时间
浙江奥莱尔液压有限公司高压容器、蓄能器及高压气瓶生产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4年12月全部建成,项目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4月20日。
二、企业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浙江奥莱尔液压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工业18-4地块,法人代表:袁国芳。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万件高压容器、13万件蓄能器、1万件高压气瓶。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1)废水:本项目设有食堂,不舍宿舍。本项目清洗废水、水压测试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切割废气、油品废气、焊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油性漆喷涂废气、洗枪废气经水帘过滤收集,调漆、烘干废气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水性漆调漆、喷涂废气经水帘过滤收集,烘干废气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通过烟排放管道至食堂所在楼顶高空排放DA004。
3)噪声: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采取隔声降噪防震减震等有效措施,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外售给物资公司;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桶、漆渣、喷淋废液、废活性炭经收集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志杰 1345617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