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卡特马克智能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不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第一阶段竣工调试起止日期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12 11:29: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第一阶段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建设单位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调试起止时间
宁波卡特马克智能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不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5年4月全部建成,项目第一阶段废气及废水处理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
二、企业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宁波卡特马克智能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46号,法人代表:徐红卫。本项目第一阶段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22.5万套不粘锅。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1)废水:本项目第一阶段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气浮+生化+砂滤碳滤”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排放。
2)废气: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过道式喷砂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后汇总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总至一套水喷淋塔处理,尾气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1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2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采取隔声降噪防震减震等有效措施,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抛光粉尘、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外售处置;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洗枪水、废水处理污泥、废漆渣、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宁 13646634470